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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改革必须传承邹碧华担当精神
发布日期:2015-09-25访问次数: 作 者: 张隆敏 字号:[ ]


司法改革必须传承邹碧华担当精神

 余庆县人民法院 张隆敏

   

  邹碧华同志英年早逝,使上海法院痛失了一位好领导、好法官邹碧华,让整个法院系统、法律界为之悲痛、惋惜。我们追忆邹碧华,就是要把他的精神传承下来、发扬下去。在推进司法改革的今天,邹碧华同志勇于担当的精神,是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职业精神。通过学习邹碧华的先进事迹,我认为,邹碧华同志担当精神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:

  一是有敢于担当的勇气。敢于担当是一种胆识、一种魄力,需要无私无畏的勇气,在急难险重面前带头勇挑重任,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担当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,看准了的事情,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,坚定不移干”。法院领导干部只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、锐意进取的干事激情、拼搏奉献的顽强意志,勇于负重,大胆担责,才能坚定法治信仰,恪守司法良知,全身心投入人民的审判事业。当今的司法改革,必须破除现有司法体制机制的障碍和弊端,必须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每走一步都会碰到“硬骨头”,都要涉险滩。邹碧华当仁不让地“当先锋”“打头阵”,不打退堂鼓,不存私心杂念,走在司法改革的最前沿,敢于啃硬骨头,敢于涉险滩”,这是邹碧华担当精神的生动写照。

  二是有善于担当的能力。新一轮的司法改革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,是提升法院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根本途径,是针对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问题开出药方,只有改革,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自我完善;只有改革,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自我提升。第一次了解邹碧华同志,是2014年2月27日通过视频聆听他在遵义中院所作的《裁判的理念与方法》专题讲座,在我院参会法官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。接着,我院应众多法官的愿望,订购了邹碧华同志编写的《要件审判九步法》,读过本书的法官,都被他深厚的法律功底、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科学的审判方法所折服,对厘清法官办案思路、提高办案技能、提升办案方法帮助很大,这是他的法律智慧的结晶,也是他善于担当的体现。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,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,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智慧、法律素养、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,才能担当起推进司法改革的历史使命,才能在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有所作为。

  三是有践行担当的作风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,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之一,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如何为全国司法改革当好探路先锋,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、时不我待。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,带领着司改团队,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,开会、加班、汇报成为常态。邹碧华认为,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,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。《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》是他带领司改办在全市召开了30多场座谈会、研究了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管理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,历经180多个日日夜夜,34稿反复淬炼的结果。他一个晚上赶出了200多页的PPT,是常人难以想象的。正是他这种脚踏实地、求真务实、夜以继日、忘我工作的作风,使上海的司法改革实得以顺利推进。目前,大多数法院不是司法改革的试点,但我可以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和《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(2014--2018)》,结合自身实际,学习借鉴试点法院的经验,现行先试,大胆探索。

  邹碧华倒在司法改革第一线,令人痛惜。他生命的最后一瞬大放光彩,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担当精神,听到他的改革信念。典型就是旗帜,榜样就是力量,我们要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,坚定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,把“邹碧华精神”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汇聚成推进司法改革的强大正能量。我们要用邹碧华精神对照自己,着力克服不敢当、不敢负责、求稳怕乱的消极思想,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承担起推进司法改革的重任,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自己不懈的努力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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